发布时间:2016-10-12 06:08:58作者:子布来源:安徽热线浏览:1197
新加坡一名生理女性、心理男性的40岁人士,以男性身份与13岁邻家少女多次发生性行为,2014年遭控20项“插入式性侵未成年人”罪名。但被告的性别争议让新加坡法界头痛不已,今年4月被告还曾被判无罪,引发舆论譁然。新加坡最高法昨天终于做出重大判决,裁定被告“插入式性侵未成年人”罪名成立,判刑10年。
新加坡媒体报导,这是该国首次有女性被判此项罪名成立。
40岁的阿赫梅德生于新加坡,生来是女性,但从小自认是男性,多年来一直以印尼籍男性身份示人,娶了两个太太,并且是发妻外遇所生女儿的法定父亲。两名妻子在法庭供称,从不知丈夫是女人,因为丈夫以印尼民俗的“迷信理由”,禁止她们在性交时看到或碰触到他的性器官。
2011年,阿赫梅德与13岁邻家少女相识相恋,开始发生性行为,2人关系维持2年多后,因发生争吵,少女才将两人的事情告诉家人。少女家人报后,阿赫梅德被捕,随后依《刑法》第376条第A款,被控20项以假阳具插入未成年人的罪名。
去年12月,阿赫梅德向新加坡法认罪,但法今年4月裁定,只有男性可被判处违反该刑法条款,因此这项罪名不成立,仅判处祖尼卡猥亵未成年罪名成立,刑期只有8个月,引发舆论譁然。少女当时受访表示,从来不知阿赫梅德的生理性别是女人,整件事让她非常受伤。
新加坡《刑法》第376条第A款规定,“任何人以自己的身体或其他器具插入另一名未满16岁人士的体内”均属有罪。检方上诉,主张该法应不分性别。
新加坡最高法周一判决,同意检方主张,判处阿赫梅德10年徒刑。阿赫梅德可能还会因使用伪造的印尼护照另遭判刑。